来源: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4-13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整治农村“五类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庆阳市镇原县公安局党委安排,从4月1日起,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六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五类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增强责任担当 提高思想认识
大队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精准分析研判,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立足辖区工作实际,讨论制定《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农村“五类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采取“大队班子包中队、中队负责人包乡镇、民警包路段”,定人、定岗、定责、定成效的“三包四定”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提高执行力;全体民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最强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投入到农村“五类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中。
部门协调联动 齐抓共管共治
大队发挥道交委办公室作用,借势发力,及时下发工作预警提示,各乡镇及时组织“两站一室”管理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制止交通陋习、纠正农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督促“两站一室”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清各村“五类车辆”和驾驶人底数,健全以村为单位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将辖区“五类车辆”入户挂牌、检验、报废情况,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实现应录尽录、应管尽管;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挂牌、检验、报废等手续,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车管所严把新车登记、安全检验等准入关口,重点加强对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的查验、检验,对不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挂牌、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强化源头监管 做好安全防范
大队组民警深入辖区已开工的项目工地、植树造林点、农业生产工地,对运送务工人员及生产物资的交通工具、行驶道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项目安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要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责任交代和安全提醒。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职工、工人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在施工点位、人员、车辆较为密集区域设置必要的警示、警告标志,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运送人员。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签订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和《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源头监管。
紧盯路面管控 严厉惩处违法
大队依托全县农村交通整治“逢十”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五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查,逢违必纠,执法必严。对查处的无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该扣留的依法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五类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的违法驾驶人该拘留的依法拘留;对准驾车不符的驾驶人一律严格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措施,切实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滋生空间。
宣传教育到位 营造舆论氛围
强化警示曝光,通过“报、网、端、微、屏”高频次、全方位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推送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农村驾驶人认清农村“五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印发《镇原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张贴,民警张贴通告的同时,也向周围的群众讲解所张贴通告的主要内容,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讲解农村“五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督导及时跟进 狠抓工作落实
庆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镇原县农村“五类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小鹏深入镇原县,蹲守抓促、严查严管、督导整改,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并多次深入整治工作一线慰问执勤民警,督导检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大队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制度,进行正向激励,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以评判促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650人次,警车160台次,印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五类车辆”241辆,依法拖移达到报废标准的“五类车辆”46辆,面对面宣传教育1500余人,通过集中整治,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