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4-01
本网讯 今年2月27日,庆阳市庆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将张某某、边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案移交庆城县公安局蔡口集派出所。
接案后,蔡口集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经走访调查,现已查明:2016年6月份,张某某以672488元的价格与甘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庆城县蔡口集乡龙头寺村技能培训中心。边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劳务,二人协议人工费总造价118263元。该工程结束后,张某某给边某某付薪103074元,边某某将其中的89710元钱一部分作为农民工的伙食费付给了张某某,另一部分给16位农民工付了工资,剩余资金自己挥霍。蔡口集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得知,边某某在工程期间共雇佣农民工49人,工资总额158707元,16位农民工工资已结清,拖欠33位农民工工资总额68997元。
经过办案民警一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于今年3月27日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数追回,并于3月28日将68997元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受到了农民工兄弟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