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7-20
本网讯(通讯员 杨丽)7月13日,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驿马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案。
经查:2016年7月11日,违法行为人杨某利饮酒后,分别于当日19时54分、20时21分,用其手机两次拨打县局110报警电话,称其在庆城县北区某火锅店门前被杨某抢走现金十万元,要求处警。接到报警后,110接警台立即指令交巡警大队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任何异常,电话联系报警人杨某利时,杨某利又声称其在驿马镇三岔路口。后110接警台民警回拨电话核实警情时,又遭到违法行为人杨某利的言语辱骂。
经核实,杨某利报称的十万元被抢的警情属谎报警情,其行为已严重扰乱110接警台及交巡警大队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彰显法律尊严,惩治违法行为,经县局主要领导批示,驿马派出所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利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利已被送往庆城县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