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1-07
本网讯(通讯员 马会刚)2015年12月18日,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榆林子派出所民警接到郭某报警称,其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被盗。民警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迅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深挖,破获入室盗窃案件3起,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经查,2015年8月20日,任某、任某某路过榆林子镇乐兴村李某家时,发现李某家卧室窗子未关,遂翻窗入室,盗窃现金170元。2015年9月15日,任某路过榆林子镇乐兴村杨某家时,发现该家无人,遂用拾来的一串钥匙打开杨某家门,盗窃现金50元。2015年10月3日,任某某、刘某、张某三人路过榆林子镇郭某家时,发现郭某家中无人,遂翻墙进入院子,将未上锁的厨房门打开,盗窃小米手机一部。
目前,任某、刘某、任某某、张某4人因作案时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