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7-14
违法停车是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探索违法停车治理的新途径,通过创新停车违法治理“巡”、“宣”、“礼”、“严”四字工作方法,城区违法停车得到了有效治理。截止7月10日,全市路面巡逻民警现场劝导违法停车近1500余车次,非现场执法查处违法停车约4760起,停车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巡”。“巡”分为路面巡查和电子监控两个部分。一是专门路面警力巡查。路面巡逻民警每天从早上7:30至晚上18:30分,以小组为单位在辖区不间断开展巡逻查纠,及时提醒过往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车内无驾驶人的停车利用拍摄非现场执法。二是智能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通过监控设备开展电子抓拍,及时发现违法停车现象,对违法进行抓拍录入。
二“宣”。一是加强对违法停车的媒体宣传。交警支队积极与庆阳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协作,同时,积极借助支队官方微博、微信、交警网站等媒介,宣传违法停车的危害,带给城市交通管理的负面现象等,倡导市民群众文明驾驶,不违法停车。二是路面执勤执法的民警充分利用执勤执法机会,及时向过往群众和驾驶人宣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杜绝违法停车行为发生。
三“礼”。交警支队要求执勤民警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坚持做到“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艺术、执法用语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得体,用一个“礼”字贯穿执法始终,特别是对发现的违法停放车辆有驾驶人在现场的,“请”字当先,详细向其说明该路段有禁止机动车辆停放标志,并及时告知周围最近的停车场地,使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人性化”。
四“严”。交警支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违法停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两名执勤民警对其进行现场拍照锁定证据、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进行违法录入。对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或驾驶人虽然在场但拒绝驶离的,一律将其强制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