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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交警支队召开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会

来源:中共庆阳市委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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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庆阳市公安交警系统2015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一季度全市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安排了夏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市交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谈润祥主持。
 
会上,交警支队事故科通报了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宁县、环县交警大队就一季度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就下一步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对策作了表态发言,合水县、西峰区分别就辖区发生的“2·16”、“2·27”道路交通事故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进行了详细评析。蔡伯珍对2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了点评,对第一季度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及安排部署。
 
蔡伯珍在讲话中指出,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部呈下降趋势,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很大,事故高发、多发态势还未得到根本扭转,群众“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观念还需下大力气进一步教育提升,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未得到彻底消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蔡伯珍要求,各县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施策,积极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是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及危化品运输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精准施策能力,杜绝重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是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切实提高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能力。坚持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贯穿始终,把握执法尺度,注重执法方式方法,既要维护执法权威,也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除日常宣传外,特别要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县级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板报或标语、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牌,学校幼儿园至少有一处宣传栏或板报、每个学期至少一次安全宣传课,即“六个一”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学习研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文明执法的前提是办案民警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理性执法的前提是民警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正确执法的前提是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广泛的法律领域,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学科领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业务技能,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才能锻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交警队伍。
 
各县区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事故中队中队长及交警支队事故科、秩序科、宣传科、法制科、车管所参加了会议,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苏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