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1-22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杜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事件,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庆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多项举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有效抓好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坚持“常态” 狠抓源头
为进一步细化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根据辖区内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现状,庆阳市交警支队组织警力采取“入企业、查明细、建档案、对底数”的一条龙摸排方式清查车辆。对照已登记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和车辆台帐,深入辖区对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进一步摸排运输车辆底数,组织参加集中检验,对非法改装车、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责令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大罐小车”、“大吨小标”的,责令车主更换匹配的槽罐,重新核定载质量,并变更行驶证。对已达报废标准的,依法强制报废;组织运输剧毒、爆炸等危化品运输车辆完成车身喷涂“毒”、“爆”警示标志、安装告示牌、粘贴反光带等工作。严格检查危化品运输手续。重点检查危化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车辆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定悬挂危化品运输标志、按公安机关指定线路、时间、速度行驶,盛装容器和包装外观是否牢固严密,灭火救援器材是否齐备,对检查结果详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加强路管 依法整治
庆阳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县区交警大队不断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主要通行线路的巡逻监控,通过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分重点路段、时段、车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大力度进行路检路查。重点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的管控力度以及加大对罐车和厢式货车的检查力度。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一律扣留。对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将依法扣留,从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没有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将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纵深”宣传 提高意识
庆阳市交警支队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进行摸底,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进行一次以危化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执勤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以发放《致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封信》的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运输危化学品的有关规定和冬季危化品运输车辆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并按照运输企业一个不漏、运输车辆一台不漏、挂牌企业、个体车辆运输户一个不漏的要求,教育驾驶员和车主依法行车,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坚决杜绝疲劳驾驶,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观念,为预防事故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