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8-13
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亮)近日,庆阳市镇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行政拘留1人,由于谣言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镇原县公安局及时汇报庆阳市公安局,积极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
8月11日,庆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违法行为人张某利用网络散步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的调查处理过程和该县公安局在处理此次网络谣言事件中采取的一些主要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发布会上,镇原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小平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关于张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的调查处理过程。胡小平在通报中指出:2014年7月31日晚,违法行为人张某在家中利用手机上网,编造了“最近有不法分子将小孩、偏僻地区成年人用蒙汗药蒙晕,取其心脏等器官来获取钱财”的谣言,并发至自己的腾讯空间,引起大量其他网民的转载、评论和浏览,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误解和恐慌,发现此消息后,镇原县公安局立即落地查证,经查证该消息属网上谣言,遂于8月4日依法对张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自己所发谣言信息,向网民道歉,同时镇原县公安局及时在官方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镇原时讯》、镇原县广播电台、镇原县电视台等媒体对该消息进行了正面引导。
胡小平局长强调,公安机关对于利用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等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和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判断能力,能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庆阳市镇原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