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庆阳市宁县南义乡米家川口村村民赵某向宁县公安局报称,自己被一自称刘某的“能人”以办理创业资金为幌子先后诈骗现金46万元。随后,宁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并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于12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公寓将无业人员于某(别名刘某)抓获。
经审查,自2010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通过移动电话与赵某取得联系,以能给赵某争取80万元创业资金为诱饵,在骗取赵某的信任后,又以需预先支付办事费、保证金等为由,先后骗取赵某现金46万元,所得资金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杜汉平 李升)